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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邹强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张泽静 女士 (律师助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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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873056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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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4503714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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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,交通肇事索赔律师,怎样算构成交通肇事罪,广州律师 |
电话:13450371406, QQ号码:1203370281邹律师 ,金牌状王*一律师团队首席律师。1992年全日制名校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,执业经验丰富,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。兼金融经济师、注册税务师、会计师资格资质,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20年经验资深律师!
交通肇事罪律师服务范围
一、刑事辩护:
交通事故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,网站律师可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,担任辩护人,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,详细为;
1、侦查阶段
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代办代理申诉、控告,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为其申请取保侯审;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。
2、审查起诉阶段
会见犯罪嫌疑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(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等)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代为申请取保侯审;
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按期限的,可以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,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是内作出书面决定并答复律师。
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书面意见,检察院应当附卷,对于律师提出的证实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,办案职员应当当真审查。
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,必要时,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、调取证据;经人民检察院许可,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支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,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。
3、审讯阶段
会见被告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卷宗材料,代为申请取保侯审; 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,必要时,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证据;经人民法院许可,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支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,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。
参加开庭审理,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实被告人无罪、罪轻、或者减轻、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。
二、代办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:
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,网站律师可接被害人或其近支属的委托,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办代理人,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,详细服务范围同民事诉讼。
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电话:13450371406(张泽静), QQ号码:1203370281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2房。
公交站:1.动物园南门站,2.东峻广场。地铁站:动物园站(5号线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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